关于申报2021年度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者:临床医学院发布时间:2021-05-05浏览次数:133

各位老师:
根据《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市卫健委已启动2021年度卫生行业临床研究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市卫生健康系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强度
(一)面上项目
以临床与疾病预防控制的应用研究课题为主,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10万元。
(二)青年项目
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青年医学科研人员。鼓励自由探索,每个项目预算补助不超过5万元。
(三)医疗保健项目
限保健定点医院申报,具体要求由市卫健委另行通知。
(四)对口支援项目
主要针对沪遵医疗卫生机构联合申报,帮扶提高遵义当地医务人员科学研究水平,具体要求由市卫健委另行通知。
三、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原则上主要资助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中青年医务人员,护理类项目学历需为本科及以上;青年项目主要资助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医务人员。
(二)项目申请者须为实际主持和从事该课题研究工作的医学科研人员。作为第一负责人获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但未办理结题手续者不得申报;历年课题验收不合格者不得申报;科研学术不端查实者不得申报;当前获得各类市级人才培养计划资助者不得申报;在读研究生(在职研究生除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不得申报;已获得市卫生健康委或同级及以上机构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向市卫生健康委申请经费;项目期内申请人可能访学、离校等各类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结题的,建议缓报。
(三)申报项目需有一定研究工作的基础,开展过预初试验者优先。
(四)研究期限为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
(五)各部门根据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六)研究项目若涉及生命科学伦理问题,需出具伦理审查同意批件。
(七)申请者根据医学科研设计要求规范,按照本次资助的相应强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和经费。超出资助强度的项目研究经费,必须填写自筹资金承诺函,明确资金来源,并由出资单位盖章。
(八)本次申请实行限额申报,全校面上项目限报5项,青年项目限报5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登陆“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
(二)网上政务大厅-审批事项-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三)个人账户注册和填报必要的学校信息:     
http://kjc.sumhs.edu.cn/78/72/c3839a161906/page.htm
http://kjc.sumhs.edu.cn/af/9e/c3836a176030/page.htm
(四)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五)下载《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填写申请书。
五、申报材料
(一)各部门于2021年5月13日上午8-11点将《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项目申报汇总表》(http://kjc.sumhs.edu.cn/zxxm/list.htm下载)、伦理审查报告一并交至科技处(北苑1号楼503室),电子稿发邮箱sunj_15@sumhs.edu.cn。各部门每个项目类别限报1项,经学校遴选后,正式报送市卫健委。
(二)《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科研课题申请书》须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八份,装入一个档案袋,档案袋上附上申请书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