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保证2021年度科技成果统计工作顺利进行,学校启动科技成果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登记范围
截至目前产生需认定的科技成果:
(一) 学术期刊论文;
(二) 专利、软件著作权、药号;
(三) 学术专著;(不含各类教材)
(四) 科技成果获奖证书;
( 五 ) 已签订合同横向项目;
(六)已获批的纵向项目;
(七)科研合作项目;(请填附表)
二、登记流程
(一) 个人登录上海健康医学院“智慧门户”→“应用系统”→“科研系统”。(科研管理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在“常用下载”查看)
(二)个人先完善个人资料、再填报科技成果,有变动部门的,请联系科技处。
(三) 各学院(部)于11月10日前完成学院(部)初审工作,逾期不候。
(四) 所有填报信息需经学院(部)初审、科技处复审,系统审核状态显示“学校审核通过”方表示所登记成果已被认定。科研合作项目以学院为单位,提交“科研合作项目登记表”和相应佐证材料,交科技处审核后认定。
三、相应科技成果的具体要求
(一)登记提示:
1、科研系统成果电子版附件资料请上传相对应成果的pdf版。
2、请用合适的记号标注出成果人及上海健康医学院。
3、涉及A&HCI、SSCI、SCI、EI、ISTP、ISSHP检索的请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全文、中科院分区截图。中文期刊请上传论文封面、目录、全文、知网影响因子截图。
4、论文分类请选择:IA,IB,II,III(具体分类办法请参照关于修订《上海健康医学院校定国内外期刊源及论文的分类》的通知沪健医科技(2016)9号文)。
5、专利、软件著作权、药证需上传电子版证书(专利权人须为上海健康医学院)。
6、学术专著需上传(含封面、扉页、编委成员、前言、目录、封底、出版社字数证明);专著需体现上海健康医学院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