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8年适用)

发布者:临床医学院发布时间:2018-09-12浏览次数:733

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加强健康人才培养的要求,为鼓励更多品学兼优的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实现为学校招收更多优质生源,为国家健康产业培养大量优秀人才的目标,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健康医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一、奖励对象

通过各省市秋季高考考入学校并取得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20000/人;二等奖学金10000/人;三等奖学金5000/人。

获新生奖学金的本科新生,在符合《关于印发<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沪健医教务〔201710号)相关条件的情况下,还可于一年级的第二学期末,根据本人兴趣免试申请转入同学制其他专业。

三、获奖条件

(一)一等奖学金获奖条件

新生高考成绩位于省市排名1000名以内。

(二)二等奖学金获奖条件

1、新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50分及以上。

2、浙江省新生高考成绩高于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50分及以上。

3、山东省新生高考成绩高于山东省“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50分及以上。

4、上海市新生高考成绩高于上海市“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40分及以上。

5、江苏省新生高考成绩高于江苏省一本分数线30分及以上。

(三)三等奖学金获奖条件

1、新生高考成绩高于当地一本分数线20分及以上。

2、浙江省新生高考成绩高于浙江省第一段分数线20分及以上。

3、上海市、山东省高考成绩高于当地公布的“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20分及以上。

(四)其他

1、录取定向培养专业的新生只可申请一等奖。

2、对于除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以外新增的一二本合并省市,获奖条件中的一本分数线可以是当地省级招办公布的相当于原一本的分数线。

四、奖学金评选

新生到校报到一个月内,由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上海健康医学院本科新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院汇总后报送教务处,教务处会同学生处根据新生奖学金评选条件确定预选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审批。

五、奖学金预算及发放

新生奖学金纳入学生处奖学金预算中,在公示结束后一次性发放。获奖学生如转学或退学,须退还新生奖学金。

六、附则

(一)满足多项条件者,按其中等级最高的一项发放奖金。

(二)本办法由教务处和学生处共同负责解释及实施。

(三)本方案适用2018级全日制本科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