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学院、中心、附属医院):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2020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2.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项目指南将另行公布。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等项目,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二、申请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所在部门申请开户,由所在部门审核后建立账号。开设系统账户时,须按照《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申请人身份,一旦出现问题,所在部门、附属医院负有直接责任。
三、申请人事项
1.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各项改革举措将体现在《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指南为准,请申请人予以关注。具体改革举措:
1)扩大分类评审试点范围:选取重点项目和全部面上项目,试点开展基于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申请与分类评审。基于科学问题属性,分为以下四类:
A、“鼓励探索,突出原创”:是指科学问题源于科研人员的灵感和新思想,且具有鲜明的首创性特征,旨在通过自由探索产出从无到有的原创性成果。
B、“聚焦前沿,独辟蹊径”:是指科学问题源于世界科技前沿的热点、难点和新兴领域,且具有鲜明的引领性或开创性特征,旨在通过独辟蹊径取得开拓性成果,引领或拓展科学前沿。
C、“需求牵引,突破瓶颈”: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国家重大需求和经济主战场,且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旨在通过解决技术瓶颈背后的核心科学问题,促使基础研究成果走向应用。
D、“共性导向,交叉融通”,是指科学问题源于多学科领域交叉的共性难题,具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特征,旨在通过交叉研究产出重大科学突破,促进分科知识融通发展为知识体系。
申请人在填写重点项目或面上项目申请书时,应当根据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和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中详细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能概括项目申请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基金委根据申请人所选择的科学问题属性,组织评审专家进行分类评审。
2)进一步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青年、优青项目无纸化申请成功经验基础上,将面上项目纳入2020年无纸化申请范围。
3)提出科学基金限项优化政策:
关于总数限制:不论是否具有高级职称,总数均限两项。其中,中级职称只能作为申请人申请或作为负责人承担合计一项。
关于“同期”的相应调整:作为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主持(或参与)的项目,在项目资助期限届满当年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关于目前在研项目:2019年(含)以前批准的在研项目,高级职称主持的计入限两项范围;高级和中级职称主要参与的,均不计入限两项范围。
4)优化调整人才资助体系,不再设立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加强杰青、优青项目与其它科技人才计划的统筹衔接,避免重复支持.已获杰青、长江、万人领军、千人及千人外专资助,不能申请优青;长江、万人领军、千人及千人外专资助期内,不能申请杰青;青长、青拔、青千资助期内,可以申请优青。
2.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0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申请人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4.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提供聘任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包含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和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的说明(单位或人事部门盖章),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经所在部门形式审查合格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注意事项
根据基金项目工作日程统一安排,请各部门、附属医院严格把关和执行。
时间安排 | 主要单位 | 主要事项 |
2020年2月14日 —2020年2月24日 | 各部门、 附属医院 | 1、申报人员资格认定复核; 2、涉及医学伦理、生物安全性项目进行伦理、安全性审批等;http://kjc.sumhs.edu.cn/llcxl/list.htm 3、各类依托外单位申报的基金项目合同审批;http://kjc.sumhs.edu.cn/07/b5/c4375a198581/page.htm 4、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反馈申请人修改意见; 5、通知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在线提交; 6、其他需要各部门、附属医院办理的基金项目申报手续。 |
2020年2月25日 上午8点-11点 | 各部门、 附属医院 | 申报材料送交科技处(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1号楼503室),申报汇总表发至邮箱sunj_15@sumhs.edu.cn 1、申请书(重点项目、优青项目、青年项目、面上项目等无纸化项目的一式1份、须有水印、无需签章,其他类型项目一式2份、双面打印、须有水印、签章齐全)、科研诚信承诺书一式1份、《2020年上海健康医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一式1份; 2、各类依托外单位申报的基金项目审批表、合同、申请书; 3、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http://kjc.sumhs.edu.cn/zxxm/list.htm |
2020年2月26日 —2020年3月4日 | 科技处 | 1、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统计各部门、附属医院2020年度考核形式审查合格率,反馈审查意见; 3、医学伦理、生物安全审核汇总; 4、各类依托外单位申报的基金项目合同审批、申请书盖章; 5、其他需要科技处办理的基金项目申报手续。 |
2020年3月5日 —2020年3月6日 | 科技处 | 1、对各部门、附属医院修改后的材料进行审查; 2、完成所有材料的提交复核(最终稿和电子稿版本号一致); 3、出具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汇总表、公函等材料。 |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网)https://isisn.nsfc.gov.cn/
校内联系人:孙老师;科技处 微信公众号:jkkjc2015
《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0/
科技处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