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通知

发布者:临床医学院发布时间:2017-01-06浏览次数:276

     请将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科技成果在科研管理系统内填报、核对、初审。所填信息须经学院/部门初审通过方有效,本次初审权限截止时间为今天下午4点。初审通过的科技成果合格复印件由学院/部门汇总交至科技处(时间另行通知),已交过的复印件无需重复再交。